“見義勇為學生推薦上名!笔菍W生生命不負責
來源:中國青年報 2006-04-15 10:30:57
據《京華時報》報道:近日,北京市教委召開新聞通氣會,今年將示范高中10%招生指標分配到純初中校和九年一貫制學校,初中畢業生中見義勇為、熱心公益事業的學生,都有機會被推薦到示范性高中。
改革招生辦法,實行綜合素質評價,是對現行統一考試制度改革的一種探索,打破光看考試成績、以分數為尊的傳統選拔方式,綜合參考學生德、智、體、美等各方面素質和能力,當然值得提倡。
但是,讓中學生見義勇為進入示范性高中的做法,卻值得商榷。
一方面,在教育部制定的《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》中,原來提倡的鼓勵學生見義勇為的條款,早已刪除了;另一方面,中學生特別還是初中的學生,他們大多年齡較小,一般只有14歲左右,還是未成年人,他們社會經驗欠缺,社會閱歷不豐富,在面對危險時,特別是在當前社會治安比較惡劣的情況下,未成年人是不宜提倡見義勇為的,政府也不應該鼓勵他們勇于與歹徒搏斗。
孩子們年小體弱,沒有與歹徒搏斗的經驗和方法,不懂得怎樣保護自己,哪里可能是歹徒的對手?況且,現在的歹徒在作案時,往往是結成團伙,更是有刀有槍,有備而來,學生稍有不慎,就會出現重大傷亡,為此無端地失去生命,這是十分不值得的。
盡管教育部已經不提倡這種做法,但是,北京市政府有關部門卻作出“初中學生如果有見義勇為行為的,可以推薦到示范性高中讀書”的規定,這不是明明白白地鼓勵未成年人去見義勇為嗎?鼓勵他們去獻出自己年幼的生命嗎?
試問,哪個初中學生不想進入名牌中學、不想進入示范性高中讀書?如果為了能夠進入名牌高中讀書,進入示范性高中學習,而自己的學習成績又不理想,無法通過中考獲得高分而進入這些好學校讀書的話,他們會不會把賭注押在見義勇為上,來實現自己的愿望?這些問題實在難以預料。
鼓勵年幼的孩子見義勇為,實際上是一種缺少人性化的做法,是對未成人的生命不負責任,其初衷看上去不錯,但后果卻是十分可怕的。筆者希望這一問題能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,迅速予以糾正,不要讓孩子無辜地送掉自己最寶貴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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